答:对于多年前已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可能存在新技术和新设备的迭代,这些项目再次实施节能改造,按照要求的节能改造内容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并达到节能率20%以上要求的项目,经过评估、评定之后达到相应的要求,就可以申请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 (2)单体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 (需按要求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3)实现公共建筑改造项目节能率不低于20% (4)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入库的项目或2021年1月1日后完成改造的项目。 (5)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后仍为五级能效的项目,不予安排市级奖励资金。 (二)改造内容 分项1:围护结构改造,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