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版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业务专题 > 优化营商环境 > 第五十四期
处长政策解读日
一问一答
    答: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办法》第八条“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所有权人应在每年6月底前登录服务系统完成能效分级,并将证明材料和相关结果整理成册备查”。 (一)能效分级管理服务系统将启用。为推进公共建筑能效管理工作,原电耗限额管理使用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系统将停用,取而代之的是将于5月初上线的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系统)。该系统已完成开发并处于测试优化阶段,公共建筑产权人登录该服务系统填报建筑基础信息、能耗数据完成能效分级工作。系统支持在线下载《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分级结果报告》和《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分级计算表》数据。该系统以服务为核心定位,未来还将陆续上线能源审计、合同能源审计等拓展服务功能。 (二)需要提交证明材
    答:对于多年前已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可能存在新技术和新设备的迭代,这些项目再次实施节能改造,按照要求的节能改造内容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并达到节能率20%以上要求的项目,经过评估、评定之后达到相应的要求,就可以申请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   (2)单体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 (需按要求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3)实现公共建筑改造项目节能率不低于20%   (4)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入库的项目或2021年1月1日后完成改造的项目。   (5)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后仍为五级能效的项目,不予安排市级奖励资金。   (二)改造内容   分项1:围护结构改造,包括
    答: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是能效分级管理的基础,在“十二五”时期,基于公共建筑的用电计量基础条件比较好,先实施了电耗限额管理,到现在数据条件成熟,已过渡到涵盖电耗、气耗、热耗的全能耗管理。具体来看是“一个不变,两个变化”:不变的是管理的初衷。无论是电耗限额管理还是能效分级管理,管理的初衷不是限制用能,而是通过能耗管理提高公共建筑的用能效率,减少能源浪费。变化的是管理的能耗范围和管理模式。电耗限额管理所涉及的能耗只有电耗,能效分级管理是全能耗管理,包括电力消耗、燃气消耗、热力消耗。能效分级管理更注重于提供服务。虽然管理的能耗种类更多了,但主要是以建筑业主自主开展能效分级为主,政府主要提供服务与技术支持的方式开展。后续会有服务系统上线,可在服务系统内开展能效分级、并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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