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购买蓝光光盘库》项目的比选通知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
根据我委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安排,将于本年度内启动《购买蓝光光盘库》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承担蓝光光盘库软硬件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购买蓝光光盘库》项目。 二、项目内容 采购蓝光光盘库1套,配置要求(附件1)。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15日之前。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19.5万元(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五、报名条件 (一)在京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二)参选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附件2); (二)报价单(格式自拟); (三)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公司介绍、公司资质、行业地位、工作业绩等); (四)有效法人资格证明; (五)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安排、质量控制、风险规避措施、安全服务方案等)。 七、比选组织 (一)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参选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四)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对合格参选单位进行评分,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小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五)评选委员会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 (六)报名及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7日(周三)。邮寄地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材料电子版同步邮寄。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010-55598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