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类型的建设工程不可以申请分期消防验收?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1日
  答: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大产业类项目和公共服务类项目试行分期消防验收的通知》(京建发〔2023〕421号),包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请分期消防验收:
  1.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宿舍、酒店、公寓、住院楼、月子中心等。
  2.老、幼、残活动场所,包括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老年人生活用房等;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托育机构、幼儿园、小学等;盲人学校、残疾人福利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等。
  3.歌舞娱乐、休闲游乐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夜总会、音乐茶座、餐饮、桑拿浴室、保龄球馆、旱冰场等。
  4.特定受限空间场所,包括剧本杀、情景剧等密室逃脱类。
  5.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包括甲、乙类厂房和仓库、储能电站等。
  6.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不同用途混合设置的“三合一”场所。
  7.其他火灾危险性较高或活动人员疏散能力不足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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