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住房保障信息...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
截至目前,自住型商品住房已经累计签约6万余套,对于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
截至目前,全市保障性住房“四房合一”时遗留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备案家庭配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各区房源配售对象包括:一是项目所在区户籍无房家庭;二是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三是符合...
申请家庭情况有变化的,应及时登录网站进行变更。
各区可结合实际,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具体申请条件。
申请家庭选定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为同住人。
其中,代持机构抵押融资只能专项用于本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和运营管理。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应当按照本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全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且拒不按代持机构要求改正的,房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应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
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
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另行制定。
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