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依据《概算消耗量标准》计价的规则有什么变化?
答:《概算消耗量标准》与《概算定额》相比,组成内容、作用及内涵等方面均有调整,导致计价规则相应变化。具体包括:
一是表现形式上采取量、价、费分离的方式编制,剥离了生产要素单价、脚手架和垂直运输等措施项目费以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等传统概算定额中的经济属性部分,内涵上回归了该标准属于技术标准的本质特性。
二是人工、材料、施工机具等施工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应按“工程造价信息价”确定,但其未包括的市场价格,概算编制人应通过市场询价方式,合理确定。
三是改革了传统概算定额中非实体项目按固定费率计价的规则,应由概算编制人按市场化计价方式自主测算确定,且不得低于“费用指标”的中间值,其中安全生产标准化措施费、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等须符合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







快捷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