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知。住建部门通过政务服务窗口或在线平台,一次性告知事项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违诺惩戒措施、申诉渠道以及其他告知内容。
(二)申报。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的,建设单位如实填写备案表,自愿承诺符合住建部门告知的内容和其他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报住建部门进行备案。
(三)办理。住建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依据承诺书出具备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