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京政办发[2008]54号),现将《业主委员会备案单》、《印章刻制证明》和《物业区域划分意见书及审核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规范使用。
附件: 附件1备案单.doc
附件2印章刻制证明.doc
附件3物业区域划分意见书及审核表.doc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