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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布北京市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规划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保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质量,发挥专家队伍的作用,引导绿色建筑建设,根据《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京建发〔2010〕670号)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规划委联合制定了《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并成立了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由规划、建筑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建筑物理、施工专业相关技术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成员将根据《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开展工作。现将《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和第一批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1:《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失效)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第一批).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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