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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5日

  近日,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守信得偿、失信受罚”的信用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引入到建设工程评标环节。《办法》将直接对企业承揽工程产生影响,发挥信用机制“奖优罚劣”的作用。

  《办法》规定,投标文件应当细分为技术标、商务标和信用标。信用标的评审应当采用开标当日市住建委公布的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企业的信用评价分值可在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查询。信用标在总得分中所占权重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大小确定,一般为5%-20%。

  同时,结合我市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具体情况,《办法》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评标程序。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鼓励推行电子化招投标的思路,《办法》还针对当前评标活动中的不客观、不公正的情形,规定去掉所有评委打分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来计算每份投标文件的总分,进一步保证了评标活动的公正性。

  《办法》取代2013年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试行)》,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在试行文件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都对将企业市场行为评价引入到招标投标活动中表示认可和支持,认为这是实现两场联动,推进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并且对于《办法》中设定的针对当前评标活动中的不客观、不公正情形进行规范的措施十分赞同。目前,《办法》的试行对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保障质量与安全,已经取得了非常积极的效果。因此,有必要将其转化成相应的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我市建筑市场诚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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