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二套住房认定程序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6日 |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及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发布《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北京市二套住房认定工作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通知》强调贷款机构采用多种方式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要如实申报填写《家庭拥有成套住房申报表》。贷款机构要根据借款人的申报情况、面测、面谈(必要时采取居访)、征信查询、交易权属信息系统查询等多种方式确认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以便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为保护借款人隐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求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实行实名制,贷款机构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注册并领取钥匙盘,方能登陆系统进行查询。同时,所有申请注册贷款机构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信息使用人的保密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对借款人虚报瞒报家庭住房情况的,贷款人不仅要依法采取包括资产保全措施在内的相关措施,借款人不良记录还将被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是北京市继续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据了解,从7月7日起全市各信贷机构开始统一执行这一认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