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请联合验收前已完成专项验收的事项,还需要重复申请吗?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答:不需要。申请联合验收前已完成专项验收的事项,企业申请联合验收时填写已完成的专项验收相关信息,由专项验收责任部门人工核实确认或由系统平台自动比对确认,确认通过的无需重复申请该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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