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区突然没有物业服务人提供服务了该怎么办?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8日

  解读:物业小区如果突发失管状态,如原物业撤出,新物业尚未确定;或物业服务人破产、资质被注销等原因不能履行物业服务义务时,街道乡镇可以启动应急物业服务机制,服务期限6个月。应急物业服务主要提供维持业主基本生活的服务,比如供水、垃圾清运、电梯运行等。应急物业服务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同时,为了保障应急服务期后,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街道(乡镇)应组织业主共同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人,协调新物业服务人和应急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

  《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提供应急物业服务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相关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应急物业服务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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