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8日

为做好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自2010年12月1日起,凡申请办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其预售资金均应按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纳入监管。

现将有关问题进行说明,详细内容见附件。

关于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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