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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设计图集(一)》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区县规划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22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京建发[2012199号)的要求,率先在公共租赁住房中试点推行标准化设计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委编制完成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设计图集(一)》(以下简称《图集》),用于规范、指导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实施标准化设计,对保证房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以及推进我市住宅产业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市、区县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选用《图集》标准户型建设,社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鼓励优先选用《图集》标准户型建设。

各单位在使用《图集》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

 

附件:《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设计图集(一)》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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