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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级执法抽查情况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同时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京政办发〔2018〕32号)、《2020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京建发〔2020〕26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20年12月开展了保障性住房工程执法抽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抽查,施工现场冬季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以临时用电为主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执法抽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为主、建筑节能专项综合执法抽查,双随机专项执法抽查,冬奥会工程安全专项执法抽查,对近期处罚的项目进行复核,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专项执法抽查,落实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专项执法抽查,以“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涉及混凝土搅拌站治理整合任务的专项执法抽查,秋冬季百日绿色安全专项活动执法抽查,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执法抽查,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执法抽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抽查,全市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执法抽查,保障房安全质量及外墙外保温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抽查,参建单位负面清单专项执法抽查,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处置情况抽查,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情况抽查,施工现场爱国卫生运动专项抽查,装配式建筑构件专项质量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抽查,施工现场12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施工现场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安全专项执法抽查等执法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12月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在全市各区住建委发挥属地监管和服务职责的基础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市级联合检查组,开展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工作,监督总站累计出动检查组178组次,检查人员620人次,抽查工程316项次。执法人员累计发现受检工程存在问题497条,其中现场疫情防控问题322条,施工安全问题175条。针对检查发现的施工现场事故隐患,作出行政处罚共36起。

  二、12月份市级安全质量执法抽查情况

  2020年12月份,执法人员在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级执法抽查中,累计抽查工程91项次,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问题,进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24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7起。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规定,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理。施工安全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落实情况方面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医疗综合楼等10项,存在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深基坑工程进行监测和安全巡视的问题,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第三十五条第(二)项,拟对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临时用电方面

  中业万达(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7#楼(通州新城0503街区万国家园项目);江苏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昌平区沙河镇丽春湖LCH-010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上述3项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用电设备直接从二级配电箱取电,未设置专用开关箱;二是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三级漏电保护系统;三是配电箱中设置可调式漏电保护器;四是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多台用电设备;五是电缆线路沿地面明敷,未采取保护措施。

  (三)高大脚手架及高处作业防护方面

  天津润东嘉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6#厂房项目,电梯井口未按要求设置固定式防护门;高处作业临边处防护栏杆未封闭。

  (四)质量方面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1#科研楼等7项),空调系统采用风机盘管机组,风机盘管机组于2020年7月20日进场,施工单位未对水阻力进行复验,不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第10.2.2条的要求。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丰台区吴家村梅市口路1615-762地块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9#住宅楼地下1层东段28/C轴暗柱个别钢筋直螺纹接头单侧外露螺纹超过2P,不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第6.3.1.1条的要求;二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时间间隔为6小时,不符合《冬季施工方案》第6.5.5.2条的要求;三是未测量每车混凝土的出罐温度,不符合《冬季施工方案》第6.5.5.1条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参建单位要时刻保持警惕之心,紧绷防控之弦,严格落实2020年12月25日全市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从严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常态化防控“十项措施”,突出抓好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封闭式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日常体温监测、现场消杀、宿舍通风等防控措施落实,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做实做细做精准做到位。

  (二)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和易发期,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顿工作方案》(京建发〔2020〕336号)要求,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冬季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三)冬季是火灾易发期、多发期,各参建单位要紧紧围绕《北京市住建系统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京建发〔2020〕334号)要求,高度重视冬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一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宣传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常识,提升工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加强预案编制及应急响应速度。二是严格按照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水泵从总断路器上口取电,特别是北京进入冬季,施工单位应做好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消防水箱、消防管道)的防冻措施。三是做好施工现场可燃物清理工作,落实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制度,严禁违章动火作业。四是严查工人宿舍消防情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公共区域充电存放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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