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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共7章61条,从建筑全寿命期管理、全领域推动、全产业支撑三个维度,对建筑从立项、设计、施工、交付、使用、改造、拆除各环节的绿色管理进行了规范;对民用与工业建筑、农村建房、市政基础设施和绿色社区、产业园区、城市更新、重点功能区、京津冀协同的绿色发展要求进行了明确;对与建筑绿色发展相关的科技创新、绿色低碳能源、建材绿色供应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建筑信息化、智能制造、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等产业发展进行了拓展;同时明确了促进建筑绿色发展相关激励政策和违规行为的处罚。主要包括七方面内容:

  一是回应发展需要,明确立法适用范围(第2条和第60条);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明确基本原则与基本要求(第3条和第4条);

  三是推动社会共治,明确各方主体权责利(第5、6、7、8条);

  四是加强规划引领,明确建设阶段管理要求(第11至21条);

  五是强化重点监管,明确建筑运行、维护与改造要求(第22至31条);

  六是实施创新驱动,促进相关产业绿色发展(第29至44条);

  七是加强制度保障,激发市场活力(第45至52条)。

  另外,《条例》还对违反禁止使用目录要求、未编制绿色专篇、未按照规定验收、交付或者销售时未明确建筑绿色发展相关指标、擅自拆改或者损坏与建筑绿色性能相关设备设施、供能单位未按规定报送结算数据、高能耗大型公共建筑未按规定开展节能绿色化改造等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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