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市持续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给予市级财政奖励。根据《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建发〔2023〕191号)文件规定,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且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新建项目和取得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的既有项目,按照实施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60元的市级奖励资金,单个示范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