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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直门街道春秀路小区 党建引领主动协商自治 推动售后公房小区管理市场化转型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4日

  一、基本情况

  春秀路小区建成于1984年,建筑面积28775平方米,共计402户,人口约996人,原产权单位为北京市百货公司,一直以来,小区没有正式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服务。2017年,春秀路小区作为100个北京市非经营性资产移交试点小区之一,整体移交至北京房地集团,由房地集团旗下的首华物业代行产权单位管理职责,同年,该小区被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重点对小区上下水管线、架空线入地、公共楼道、屋面防水进行改造整治。

  属地东直门街道和东外大街社区积极履职,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契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引入市场化物业,建立了小区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亮点及取得成效

  (一)从无到有,引入物业管理,先期“尝”服务

  东直门街道和东外大街社区积极履职,搭建社区、物业公司、物管会、业主、产权单位等多方沟通协商平台,凝聚起社区治理的各方力量,制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共同推动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市场化发展。在街道和社区的多次协调下,首华物业接管后,结合小区特点,先期免费提供服务,涵盖保安、保洁、设备维护、绿化养护四大基础物业服务,让居民感受到物业服务的好处,随后逐渐扩大服务范围及内容,为小区提供优质准物业服务,提升居民体验感,让大家亲身感受到了物业服务给日常生活和小区管理带来的改变。

  (二)从有到优,成立物管会,开始“买”服务。

  随着《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落地实施,春秀路小区依法组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其中包括7位业主、2位社工、1位社区民警、1位房权单位代表,共11人。小区物管会成立后,在社区党组织引领带动下,逐步提升履职能力,积极组织业主参与小区物业管理事项的共同决策。

  在物管会的宣传、组织和推动下,小区402户居民通过集体投票且“双过半”(业主户数过半、专有面积过半)同意的方式,决定选聘首华物业为小区正式提供物业服务,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为尽可能的让利于民,首华物业采取公司补贴的形式(带电梯楼栋每户1.11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楼栋每户0.6元/平方米·月),让居民以较低物业费享受物业服务。按照我市“双晒”工作要求,首华物业积极开展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让业主清清楚楚知道物业费花在了哪里,通过对物业服务的切身体验衡量物业费花得值不值,以此建立与业主之间的良性互动,提升业主缴费意识,小区物业收费率逐年稳步提升。

  (三)从优到精,强化党建引领,彰显“红”特色。

  在引入首华物业进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初始阶段,小区居民态度不一。为了避免因物业收费可能引起的居民抵触情绪,稳妥推进小区综合改造及物业管理工作,属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主动介入,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组建自管会,承担起居民利益协调和沟通的重要任务,同时,成立了春秀路小区党支部,搭建起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物业公司、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共同参与的六方共治平台。在党建引领下,春秀路小区每个月召开专题研讨会,商议小区改造及物业管理事宜,如面对小区停车难的问题,为规范停车,党支部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讨论停车管理方案,分楼、分批听取居民意见,最终达成共识确定停车方案。通过党建引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争取居民更高满意度,指导监督物管会规范履职,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事项,共同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春秀路小区在老旧小区改造及引入物业管理工作中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街道、社区的领导下,积极搭建议事平台,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品质,建立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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