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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住有所居 改善首都人民居住条件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9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李荣庆

  

住房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福祉,也关系国家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首都人民住房问题,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市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实现了“住有所居”安居梦。十八大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住房工作指示精神,努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强化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着力满足居民居住需求。住房供应实现福利分房向购买商品房与配租配售保障房相结合转变,供给方式、户型选择更加丰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人均住房面积不断增加,比改革开放前提高了5倍多。逐步建立“租购并举、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和供应体系,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基本解决。大力发展公租房,建立筹集分配长效机制,实行市场租房补贴政策,将符合一定条件的非京籍家庭纳入保障范围,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出台人才住房支持政策,助力首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创新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困难,为稳控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截至2019年8月31日,全市共规划建设共有产权住房项目65个(含转化项目33个),可提供房源约6.58万套,已累计开工项目40个,选房项目33个,面向“新北京人”提供住房7800余套。同时,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坚持高起点规划设计、高品质建造、高质量管理,切实保证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多个保障房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保障房建设实现绿色建筑行动、住宅产业化“两个100%”全覆盖,2017年起新建保障房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共有产权住房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所有新建保障房均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

  着力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跨越了“十二五”和“十三五”两个时期,整治效果明显,大大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十二五”时期,完成楼栋改造共5529万平方米,楼栋改造涉及1.37万栋,惠及居民81.9万户。2017年启动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以来,已累计确认243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涉及2303栋住宅楼、17.8万户、建筑面积1275.4万平方米,截至2019年8月底,共开工91个项目,完成15个项目,老楼加装电梯已完成加装且投入使用918部。

  全面加强房屋管理工作。强化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责任,抓好居住小区专项安全检查,汛前开展房屋修缮维护,保障安全度汛。2018年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切实加强直管公房规范管理”和“积极推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腾退和修缮”的政策措施,改善市民居住条件,促进老城整体保护和城市有机更新。

  积极推动建筑节能向建筑绿色发展转变。我市坚持首善标准,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推行建筑节能工作以来,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始终走在全国前列。2012年率先实施节能75%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3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已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7586万平方米,354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2018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全市开工建筑面积29%。对高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和超低能耗示范项目进行财政奖励,提高建筑的绿色性能和环境品质,满足人民对建筑舒适性日益增长的需求,提供安全、健康、宜居、节能的绿色生活空间。大批城镇老旧住房和农村住宅实现节能抗震改造,奖励公共建筑大力开展节能绿色化改造,对全市3000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实施能耗限额管理,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建设建筑砂石绿色供应链,大力实施建筑垃圾的循环再利用,为绿色宜居之都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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