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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及实事事项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一、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主责事项

序号

工作任务

一季度进展情况

1

  第17项:持续加强占道经营、地下空间违规住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城乡结合部整治。分类推进治理类街乡镇整治提升工作,逐步提升区域治理水平。

  为做好2024年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和全市房管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工作,陆续出台通知和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各区对普通地下室开展全面自查排查,持续做好违规住人整治工作。

2

  第65项:高标准办好 HICOOL全球创业者峰会暨创业大赛,举办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论坛,高质量推进“海创城”和高品质人才社区建设,采取“政府资金引导、市场资金主投”模式,运用市场化手段,为人才创新创业赋能。

  积极推进国际人才社区项目规划建设和配租入住。

3

  第67项:完善人才落户、住房等支持政策,更大力度保障各类科技企业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丰富多元人才评价方式,以信任为前提赋予战略科学家充分的人财物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依托部市合作机制,争取授权一批人才出入境、用汇便利化支持政策。

  各区在毕业季继续面向在京就业创业的新毕业大学生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配租工作。

4

  第74项: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鼓励平台企业牵头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加大研发投入,开辟更多新领域新赛道。

  通过“线上+线下”工作会,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房地产领域平台企业合规经营。用好“服务包”工作机制,积极服务平台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企业发展诉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

5

  第115项:深入实施“3个100”市重点工程,坚持按季度推动160项市区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市重点工程投资支撑全市投资保持在三成以上。将2024年作为重大项目谋划年,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亿元以上储备项目总投资保持“开一备三”水平。

  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2024年“3个100”市重点工程计划;召开市重点工程部署暨培训会,对新建项目单位进行服务对接和政策指导,对复工滞后和一季度尚未开工项目,开展督导和协调,督促复工达产,确保实现应复尽复目标。

6

  第117项:加强城市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制定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创建国家“平急两用”发展先行区。积极推进地下管网建设。

  研究拟定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落地政策,组建市级工作专班,加快梳理年度计划项目。

  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平急两用”全市总体实施方案和工作专班方案;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组织的“平急两用”培训、系统平台项目审核等相关工作任务;认真做好“3个100”市重点工程中“平急两用”项目的协调调度和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开展相关工作。

7

  第155项:严格落实北京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三年工作方案(2023-2025年),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市级统筹调度机制,压实部门和各区责任,推动城市更新工作高质高效开展。持续抓好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配套政策出台、宣贯和培训。

  明确2024年工作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全力开展。

8

  第156项: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新模式和新路径,发挥城市更新联盟等各类平台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畅通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有序参与渠道。研究建立城市更新激励考核机制,强化市区督查核验协同联动。

  组织相关市级部门拟定2024年城市更新绩效考核任务指标。

9

  第157项:落实好城市更新年度任务,推进地上地面地下空间一体化改造提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300个、完工200个,老楼加装电梯开工1000部、完工600部,推进核心区平房整院落退租、完成申请式退租2000户,启动危旧楼房改建20万平方米。

  2月28日,“加梯地图”正式上线,为居民查询具体楼栋未加装电梯单元是否具备加装条件和提出加梯意愿提供路径。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确认,积极推动各区项目进场开复工,截至目前,2024年已新开工129个小区。

  根据危旧楼房管理台账,与各区座谈研讨,研究制定全年计划。截至目前,全市启动改造1.69万平方米。共完成申请式退租1000户,西城区完成申请式退租签约300户,东城区完成申请式退租700户。

10

  第158项:改造提升老旧厂房40个,推动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提质增效,启动隆福寺文化街区、中关村西区、方庄街道等一批区域更新项目。

  《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技术导则(试行)》正式印发;会同市发改委指导各区梳理完善台账信息。

11

  第170项:深入抓好两个“关键小事”,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居住小区(村)1200个,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及周围环境整治,建成群众满意的物业服务示范项目100个。

  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前期调研工作,制定了住宅物业示范项目创建标准,初步完成创建工作方案。于1月18日发布2023年第四季度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名单,持续督促各区做好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2

  第171项:继续抓好接诉即办改革,健全“接、派、办、评”全流程工作机制,编制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手册。优化“每月一题”机制,以“小切口”聚焦具体问题加强专项治理。每季度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量前100名的小区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推进接诉即办数字化建设,构建接诉即办智慧大脑,推动市民服务热线从“窗口”向“窗口+智库”转型升级。办好“向前一步”栏目。

  持续督促各区做好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并与“向前一步”栏目组联系。根据栏目需求和业务内容共同开展节目策划并推进实施。

13

  第195项:深入推进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粗颗粒物、道路尘负荷监测评估和排名通报。

  全市规模以上符合安装条件的在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已达到100%,深入推进全市施工工地智能化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安装及使用。创新建立日提示制度,持续推进“绿牌”工地创建工作,对新增32项绿牌工地进行公示,对221个扬尘治理先进项目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全市绿牌工地231项。组织制定房屋市政工程基坑气膜安全技术性导则,持续安全推广智慧化气膜基坑施工技术,构建绿色施工产业链,解决核心区施工难题,实现绿色施工。

14

  第200项:加快实施城市积水内涝治理,提升小区、村镇排涝能力,开展雨水、雨污合流管涵及附属雨水口等“清管行动”1万公里,滚动治理积水点16处。坚持房屋漏雨维修快速响应机制。

  结合已出台的房屋漏雨维修工作的通知和指导意见,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指导文件。

15

  第205项:坚持公共机构先行,研究制定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配套实施办法,推动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开展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试点建设。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绿色专篇示范文本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能效评估分级办法、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办法已形成初稿。针对相关部门开展公建改造专项培训。已完成1个申报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形式审查、初审,并推荐至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延庆区山澜阙府高品质商品住宅项目完成绿色建筑专项验收。

16

  第240项: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重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间),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间)。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召开全市租赁工作部署会,指导各区加强中介企业日常监管。租金押金监管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月6日,会同通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通知》(京建发〔2024〕32号),优化通州区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1-3月,我市建设筹集保租房20212套(间),完成全年7万套(间)任务的29%。竣工各类保障房24027套(间),完成全年8万套(间)任务的30%。

17

  第241项:加强市场监测分析,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无群租小区”创建试点工作。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2023年修订版)已于1月22日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建立本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专班,经多次会商研究,形成了第一批白名单。

  市区两级研究制定2024年度“无群租小区”创建试点工作计划并及时进行部署,指导各区按要求形成小区创建名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18

  第249项:基本完成受损住房原地重建和同村异址新建,稳步推进异地集中重建住房项目建设。

  按照全市“23·7”灾后农房恢复重建任务目标,市灾后房屋修复工作专班办公室加强调度督导,门头沟、房山、昌平三区在紧锣密鼓加紧筹备的基础上,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实现原地重建农宅全面开复工。

19

  第261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隐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十项硬措施”,深化施工动火作业、城镇燃气、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电池充电、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建筑、旅游设施、仓储库房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

  明确住建系统工作任务。持续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春运消防安全服务保障相关工作;持续推动限额以下规范治理专项行动,严格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动火作业管理,启动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制定工作。3月4日进一步明确了各区住建房管部门、属地街乡镇及物业服务企业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防范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要求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人在属地街乡镇的统筹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贯。市区两级住建房管部门已累计检查住宅物业管理项目3223项次,出动6803人次。组织并主持召开了“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城镇房屋及物业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会”。深入开展房管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督促所管单位加强火灾防控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居民安全。配合消防、城市管理委等部门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除患攻坚工作。截至3月31日,针对深基坑、高大模版支撑体系等各类施工安全专项抽查共278次。

20

  第263项:推动完善各行业领域的隐患判定标准体系,坚决排查整治医院、养老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隐患。

  组织召开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全年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村民自建出租房屋疏散通道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加强结构安全严重隐患经营性自建房管控措施检查。为加强元旦期间全市自建房安全排查和经营性自建房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陆续发布相关通知文件,强化安全保障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动火“五不得”“五必须”要求。

21

  第268项:强化消防安全“普及+警示”宣传,开展公众应急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成立基层“应急响应人”队伍,加强应急避险人员管理,提升基层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下发禁燃禁放宣传通知挂图,在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动员教育,指导基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全面做好“两节”“两会”消防安全工作。向重点施工企业印发工作通知,从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培训等方面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二、实事事项

                                  

序号

工作任务

一季度进展情况

1

  第13项: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间),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间),更好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1-3月,我市建设筹集保租房20212套(间),完成全年7万套(间)任务的29%。竣工各类保障房24027套(间),完成全年8万套(间)任务的30%。

2

  第14项:启动20万平方米危旧楼改造任务,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现新开工300个小区、完工200个小区,并协同推进适老化改造。

  根据危旧楼房管理台账,与各区座谈研讨,研究制定全年计划。截至目前,全市启动改造1.69万平方米。

  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确认,积极推动各区项目进场开复工,截至目前,2024年已新开工129个小区,新完工136小区,实现了一季度“开门红”。

3

  第15项:持续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作,新开工1000部、完工600部。

  2月28日,“加梯地图”正式上线,为居民查询具体楼栋未加装电梯单元是否具备加装条件和提出加梯意愿提供路径。

4

  第17项:坚持房屋漏雨维修快速响应机制。

  结合已出台的房屋漏雨维修工作的通知和指导意见,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指导文件。

5

  第21项:利用疏解腾退空间、老旧厂房闲置空间、桥下空间等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新增停车位1万个。

  已与交通委确定各区停车设施年度补充建设任务。下一步将做好城市更新统筹工作,配合市交通委指导各区加快落实年度任务。

6

  第31项:建成100个环境整洁、服务规范、办事高效等群众满意物业服务示范项目;每季度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量前100名的小区持续开展专项治理。

  持续督促各区做好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计划,完成前期调研工作,制定了《住宅物业示范项目创建标准》,初步完成创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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