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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北京金玉航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文件的通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消防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9月27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北京地铁6号线郝家府站、东夏园站附属改造工程(东夏园站)进行消防验收。检查中发现北京金玉航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出具虚假文件的行为,对发生火灾时的消防救援和人员疏散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北京地铁6号线郝家府站、东夏园站附属改造工程(东夏园站)建设单位为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正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为北京金玉航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北京金玉航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存在涉嫌出具虚假文件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该公司编制的《北京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YHH(2019)XJ0134,编制日期:2019年9月25日)(以下简称《消检报告》)存在如下问题:

  1.风机房内有消防专用电话,出入口通道内有消防电话插孔,但《消检报告》第2页报告结论的第14项“消防专用电话系统”填写为“不涉及项”,违反《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DB11/1354-2016第5.15.2、5.15.3条的要求。

  2.《消检报告》第11页第2.8项内容“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功能”填写为“未检测项”,但施工现场有一部非消防垂直升降电梯,属于“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功能”的检测内容,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子项内容。检测机构在未检测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子项内容的情况下,将《消检报告》第2页报告结论的第2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填写为合格,违反《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DB11/1354-2016第5.3.8条的要求。

  二、处理措施

  对北京金玉航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未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检测,涉嫌出具虚假文件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将其违法违规问题移转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工作要求

  1.消防检测工作是确保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各检测单位要引以为戒,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现场检测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文件。

  2.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消防设施检测工作,选择信誉良好、技术能力强、具有一定实力的检测单位,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工作。

  3.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消防验收备案工作,加大对涉及下列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1)建设单位未进行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2)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文件;(3)施工单位不按消防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4)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行为。上述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或将案件线索及时移转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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