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北京市城镇建筑工程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公告 |
经查,北京市城镇建筑工程公司现有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相关标准要求,且近2年没有开展经营活动。经限期整改,该公司仍未达到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撤回该公司主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该企业不得再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