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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正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北京五兴铭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通报

各区县建委、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经查,北京正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8日在申请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不分等级、砌筑作业分包二级、油漆作业分包不分等级、钢筋作业分包二级资质时,北京五兴铭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10年6月30日在申请木工作业分包二级、砌筑作业分包二级、钢筋作业分包二级资质时,提供虚假材料。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对上述两家企业给予警告处罚,不同意其资质申请,上述两家公司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特此通报。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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