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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起实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

我市今年起实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3日

  随着我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逐步深入,建筑领域的高耗能问题日益突出。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市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电耗要实现下降10%的约束性节能目标。

  综合考虑不同规模单体公共建筑的节能空间、成效,及动态监管难易程度等因素,经研究测算,我市将选取占全市公共建筑总面积70%以上的较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电耗降低12%,作为“十二五”公共建筑节能目标的实施方案。根据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平台信息统计,3000平方米以上(含),且公共建筑面积占该单体建筑总面积50%以上(含)的民用建筑将纳入能耗限额管理范围。王安顺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市将“对全市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设置耗电限额”。2014年起,由市住建委对全市纳入能耗限额范围的公共建筑进行考核,每年12月份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在市住建委官网进行公示。

  为保证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的公平合理,电耗限额指标将参考建筑历史用电量和本市节能形势发展需要制定。2015年的公共建筑电耗限额指标,将根据2009年至2013年的电耗量平均值降低12%计算得出。2014年限额指标将按2009年至2013年电耗量平均值降低6%,减半执行。

  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正组织相关单位,在我市十六个区县以及亦庄开发区全面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为确保基础数据准确,采取产权或运营单位填报用电编号,电力部门提供用电数据的方式。由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向辖区内的公共建筑产权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发放“信息采集表”,由产权单位、运行管理单位进行填报。市电力公司负责根据报送信息,提供相应用户近5年的电耗数据。基础信息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建筑产权单位、运行管理单位的基本信息;建筑名称、建筑使用功能等建筑信息;电力用户编号、电力用户名称等建筑用电信息。有关专业建筑技术单位可为填报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预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将于今年5月底结束。届时,电耗限额指标将通过“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信息系统”(上线日期另行公布)进行发布。各填报单位可通过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限额指标确认以及意见反馈。对限额有异议的单位,市建委将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核查,并由专家审议后进行限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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