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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符合备案条件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和《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京建交〔2009369号)的规定,自201171日起,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应至少有1名房地产经纪人,且机构主要负责人具有房地产经纪职业资格注册证书。经查,北京盛亿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135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见附件)不符合上述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条件,按照相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公示期满后,对仍未改正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我委将注销其备案证明。

 

附件: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京建发〔2011〕425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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