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小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8日 |
京建发〔2021〕397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开区开发建设局、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提升首都城市环境秩序,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展示视觉清朗、规范有序的首都形象,按照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擦亮北京城,迎接冬奥会”集中整治非法小广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小广告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以在我市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为整治开展单位,以在售商品房项目、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等为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场所。各区住建房管部门应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 二、重点整治内容 此次集中整治非法小广告专项行动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综合执法,加大警示力度,以《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规定为依据,突出整治非法小广告以下检查内容: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涉及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房地产销售、出租等情况;二是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及时清除小区内非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情况;三是对于制止、劝阻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者城管部门报告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源头治理。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全面及时开展全营销链条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采用非法小广告进行营销宣传的要立即停止,坚决杜绝。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小区内巡查力度,落实清刷保洁责任,履行制止、劝阻、报告义务。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进一步检查督促上述企业加强自查自纠,落实源头治理责任。 (二)配合城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加强在我市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对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房地产销售、出租的企业进行约谈告诫,配合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做好查处工作。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巡查力度,制止、劝阻在小区内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及时清除小区内非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对于制止、劝阻无效的,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者城管部门报告,并留存好相关报告记录。 (三)做好统计报送工作。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整治专项行动的统计、报送工作,于12月13日前将工作联络表(见附件2)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并在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20日、2月20日、3月14日前报送房地产、物业区域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月度统计表(见附件3、4)。在2022年3月14日前,各区应将整治工作总体情况(包括工作方案、开展情况、取得效果、经验启示、工作建议等)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上报送材料请统一通过邮箱进行报送:zf83298272@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擦亮北京城,迎接冬奥会”集中整治非法小广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工作联络表 3.房地产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月度统计表 4.物业区域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月度统计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