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关于我市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9〕8号)的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自2019年1月10日起停止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同时停止办理证书变更、注销、遗失、污损补办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