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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加强招投标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3日

  2024年7月31日至8月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加强招投标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条。经认真分析研究,不予采纳,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建议鼓励招标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建议,依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可自主选择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或资格后审方式开展招投标活动。

  关于“加大评标(审)过程公开力度后,评标专家虽然不知道哪个投标人在场外实时观看监控,是否也一定意义上给专家施加了一定的压力,影响专家评审”的建议,依据相关规定评标活动在封闭评标区内由评标专家个人独立完成,加大评标(审)过程公开力度不会影响相关评标工作。

  关于“建议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方提交的基础信息进行核查”的建议,无相关法律依据。

  另有一条反馈信息不涉及具体条款修改。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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