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老旧小区改造将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正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过程中实施主体、监理单位会按照相应法规和职责进行全过程监管。如确实出现质量问题,实施主体、施工单位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将维修电话、负责人在小区内公布,便于住户及时联系。另外,在施工结束后由居民选取代表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会将相应的保修期限、负责人及电话进行公示。
答:在改造施工期间确实会对居民休息有一定影响。各区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督管理,倡导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时间进行施工,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施工安全,尽量减少工程“扰民”的现象。与此同时,居民的积极配合会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周期。
答:进场施工前,需先行启动改造区域内违法建筑拆除等综合治理工作,为实施小区改造提升创造条件。经民意调查确定改造项目内容,明确小区管理方式,完成改造方案的规划设计、项目立项、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资金筹措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后,才能进行施工。
答:按照现行政策,2000年底以后建成住宅楼房不属于老旧小区范围。经检测后如节能标准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的,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节能改造责任。
答:在改造期间居民应当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改造内容意见征集,主动拆除自家的违法建设,配合做好居民工作,当好小区改造积极分子;配合施工单位将您的车辆(空调)挪移到不影响施工的地方,并当好小区改造监督员。
答:是否属于违建由规划部门认定,规划部门认定属于违建后应当按照原设计进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