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专技发〔2011〕24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的通知》
(京人发【2006】42号)废止。
附件:《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细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