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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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法改(市)字[2025]第010280号
单位名称:北京爱一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顺彪 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52号院2号楼3层301-27 证照类型: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7DRPTQ4U 因你单位于2021年11月26日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经纪,同时从事住房租赁业务。你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备案。你单位未按规定备案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5年10月21日作出编号为京建法改(市)字[2025]第010280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责令改正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改正该行为,逾期未改正将依法进行处罚。 因通过直接、留置、邮寄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京建法改(市)字[2025]第010280号),本行政机关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京建法改(市)字[2025]第010280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处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3114室 联系电话:010-55598661 邮政编码:101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