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评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的,包括本人所在单位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从投标人单位调离、辞职或者离职不足三年;从投标人单位退休不足五年;投标人单位的股东等。
(4)曾因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