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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房屋安全与设备
  2. 制发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3. 有 效 性:现行有效
  4. 成文日期:2017年04月10日
  5.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9日
  6. 发文字号:京建发〔2017〕134号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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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民政局、农村工作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务必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五个全面”的工作要求,基本的质量检查必须覆盖全部危房改造户,将施工人员信息、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协议或承诺书、现场检查记录等材料纳入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并将上述材料拍成照片作为图文资料录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各区民政局、农村工作委员会根据自身职责做好协助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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