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上依法建造住宅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城镇房屋安全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上依法建造住宅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上依法建造住宅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doc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