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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房屋安全与设备
  2. 制发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有 效 性:现行有效
  4. 成文日期:2008年04月17日
  5.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17日
  6. 发文字号:京建房〔2008〕252号

关于印发《危房翻建和局部结构修缮加固技术导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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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提出的“无城镇危房户”工作目标,规范危房修缮行为,保障房屋质量和住用功能,市建委研究制定了《危房翻建和局部结构修缮加固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危房翻建和局部结构修缮加固技术导则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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