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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危房翻建和局部结构修缮加固技术导则》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提出的“无城镇危房户”工作目标,规范危房修缮行为,保障房屋质量和住用功能,市建委研究制定了《危房翻建和局部结构修缮加固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危房翻建和局部结构修缮加固技术导则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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