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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的市场管理,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引导市场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构建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我委编制了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发布。

  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预算、工程概算、最高投标限价、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及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作为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本定额自2015年 9月 1日起执行,并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和管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

  国资委,市规划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

  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民银行,

  市文物局,市园林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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