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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质量“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牵头部门、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蔡奇书记4月23日在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现场推进会上关于“要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终身追究制。抓好工程监理和验收环节,把廉洁要求贯穿改造始终,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成为放心工程”的指示精神,我市将组织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质量“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设单位(实施主体)要对2019、2020年竣工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质量进行回访自查,建立检查台账和问题清单(见附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参建单位闭环整改,要求项目回访自查率100%、整改完成率100%,检查完成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各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牵头部门。

  二、各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牵头部门联合各区质量监督机构,针对建设单位组织的自查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复查,形成复查情况的报告,于2021年5月20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质量管理处(邮箱:bjjwzlc@163.com;传真:55597134)。

  三、各区质量监督机构将3月、4月对在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包括但不限于检查项次、发现问题的数量、类别、整改情况等,同时填报附件表格),一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质量管理处。

  附件: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质量检查汇总表.doc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联系人:王永青;联系电话:5559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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