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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贯彻《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落实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物业服务公开透明,促进物业服务市场的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人须按照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结合物业项目管理实际,及时梳理、汇总、更新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做好相关信息公示工作。

  二、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主要包括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物业服务人可依据项目管理实际如实增减相关内容,按照《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情况公示模板》完善并公示相关信息。

  三、各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至少两处公示《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情况》。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是指公告栏、小区出入口、单元门、电梯轿厢内、客服场所等。

  四、各区要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示工作,指导、监督辖区物业服务人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报送。

  五、针对未按照规定如实公示收费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者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区要责令相关物业服务人限期整改,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要依法依规进行高限处罚。

  附件: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情况(公示模板).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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