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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核验我市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上二维码,得到相应网站链接,登录后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文字版.docx(建办市函〔2016〕462号)(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605/20160524_227569.html)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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