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