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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施工安全
  2. 制发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有 效 性:失效
  4. 成文日期:2015年07月20日
  5.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0日
  6. 发文字号:京建法〔2015〕9号

(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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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附件: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doc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2019修订)(京建法〔201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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