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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延长农转居人员购买安置住房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城近郊八区国土房管局、房改办、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全市控制和预防“非典型肺炎”疫情的需要,方便农转居人员购买安置住房,经研究决定,在京国土房管改[2002]936号文件的基础上,再次延长农转居人员购买安置住房政策的执行期限。具体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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