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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施工安全
  2. 制发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有 效 性:现行有效
  4. 成文日期:2008年06月04日
  5.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4日
  6. 发文字号:京建施〔2008〕368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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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建委,各建设、施工、监理、租赁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京建施〔2008〕368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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