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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
  2. 制发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3. 有 效 性:现行有效
  4. 成文日期:2011年12月23日
  5.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3日
  6. 发文字号:京建法〔2011〕27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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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集团总公司:为保证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规定,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附件: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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