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各区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保局、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园林绿化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其他行业评标专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6〕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8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