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我委对2012年12月31日前由我委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我委共清理655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决定保留580件,决定废止75件,具体文件名称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