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区县民政局、社会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进一步规范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社会办等部门研究制订了《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