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房屋登记相关文件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市规划国土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6〕100号)。为了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好前后政策的衔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决定废止《关于房屋所有权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34件涉及房屋登记的相关文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