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热点问题解答 |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 |
《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实施已近一年,期间收到了不少市民热线咨询和政务留言,为便于大家理解和执行2023年版目录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市民咨询、施工图审查单位答疑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高频问题和专家意见,整理了一份热点问题解答。 1.废机油脱模剂能否用于混凝土试件或试块的制作? 答:不能。 混凝土试件或试块的制作过程中不能使用废机油脱模剂。原因: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弃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类),应由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以废机油为原料制作废机油脱模剂,其工艺较为简单,操作难度小,容易导致小商贩私自制作销售,其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另外在使用过程中会污染环境;现阶段有各类专用脱模剂且经济成本较低,如水性脱模剂、长效脱模剂、粉状脱模剂等。 2.太阳能集热系统管路高温部分不能使用“聚丙烯管、钢塑复合管”,请问能否使用改性后聚丙烯管(PPR)? 答:不能。 改性后聚丙烯管(PPR)较聚丙烯管(PP)有很多优点,但改性后聚丙烯管(PPR)耐高温性,耐压性稍差些,长期工作温度不能超过70℃,不能长期应用在高温部分,所以无论是普通聚丙烯还是改性后的聚丙烯管(PPR)均不能用于太阳能集热系统管路高温部分。 3.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管径DN≤100mm的供暖、空调系统禁止使用“冷镀锌钢管、非镀锌钢管”,字面理解是只能使用热镀锌钢管吗? 答:不是。 这条只针对在“镀锌钢管”这一种类中,禁止使用冷镀锌钢管和非镀锌钢管,您可以选用热镀锌钢管。当然,也可以选择不锈钢管、改性聚丙烯管(PPR)等其他管材。 4.供暖供冷系统材料设备类别中“水暖用铸铁阀门”禁止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具体指什么? 答:是指室内热水供暖工程(不含空调系统,不含锅炉房、换热站等热源系统)所用的铸铁阀门禁止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其他常见的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排水管网、建筑饮用水供应系统、建筑中水系统、雨水利用系统、游泳池及公共浴池水系统、水景喷泉系统等所用铸铁阀门均不在禁用范围内。 5.维修或修缮工程中需用到少量砂浆,能否现场搅拌?若使用预拌砂浆,是否禁止现场加水拌合? 答:不能;不禁止。 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中砌筑(包括砌块专用砂浆和砌块粘结剂等配套砂浆)、抹灰、地面类普通砂浆,应使用散装预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设立配制砂浆的搅拌机或采购使用袋装水泥(特种水泥除外)。 维修或修缮工程中用到的砂浆,可根据工程需要选择相应性能的预拌砂浆,使用预拌砂浆现场加水拌合不在禁止范围内。有关预拌砂浆使用要求详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6号)。 6.目录中序号32,管材管件与建筑给排水工程材料中的“非阻氧管材”禁止使用的范围是“户内供暖系统工程”,如何理解? 答:是指入楼后的供暖系统热水管道禁止使用非阻氧管材。 由于非阻氧管材无法阻隔氧气进入供暖系统,会导致供暖系统内的金属构件腐蚀生锈,且无法抑制供暖系统内微生物的滋生,因此将非阻氧管材首次列进2023年版目录。具体禁止使用范围为建筑内部,通俗讲为入楼后的供暖系统热水管道禁止使用非阻氧管材。 7.市政与道路施工材料中的“砖砌井室”是指除了污水检查井,还包括别的类型井室吗?有哪些替代产品? 答:“砖砌井室”包括:污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给水阀门井及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热力、电缆井室等。 替代产品:预制钢筋混凝土组合式检查井、塑料检查井等,在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环境受限场所可使用砌块砌筑检查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