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现行有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一、印发《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我市相关要求,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我委先期已制定印发相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本次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了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细化了检查事项范围、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频次、检查方式,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检查行为,有利于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二、《通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通知》正文包括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其中日常检查根据本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有序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特定情况或依据工作需要,对特定对象或者特定事项进行检查。二是严格行政检查程序,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单制度,对现场检查程序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三是规范行政检查结果处理,要求根据行政检查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记录结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处理。四是强调行政检查档案要严格按要求归档,确保行政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附件中清单包括27项内容,主要是结合行政检查事项以及工作实际开展,细化了行政检查事项的检查事项范围、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频次、检查方式等。

  三、印发《通知》的考量是什么?

  答:制定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是为了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检查事项范围、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频次、检查方式等,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检查行为,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 本《通知》自何时开始正式实施?

  答: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大 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