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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我委对2012年12月31日前由我委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我委共清理655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决定保留580件,决定废止75件,具体文件名称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附件1:决定保留的文件统计(总表20131022对外公布版) - 副本.doc  


附件:附件2:决定废止的文件统计(总表20131022对外公布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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